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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华为发了一封律师函之后……

发表于2019年9月23日;阅读 7 次


给华为发了一封律师函之后……


之后我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被华为封杀了吗?但是并没有。


一、我本来是觉得律师函没个毛用


作为一个知识产权律师,我发过很多律师函,指责别人侵权,也看了很多客户收到的律师函,被人说侵权。我之前的想法是,中国法律制度与美国是不同的,中国企业面对收到的律师函,最佳方式应该是置之不理,但要当回事。置之不理,指的是,不回复律师函;当回事,指的是,马上排查自己是否侵权,有则改之,无则置之不理,当它不存在。尤其是客户在微信公众号里用了两个汉字,就被某个单位发个律师函说,你这两个字侵犯了我的版权,请给我一万块钱。我肯定会对客户说,你就当它不存在,你让他告,如果他赢了,你也就赔他几百块钱,你搭理他干嘛,我帮你应付这个律师函都要收几千块钱了,你还不如不搭理他呢。


但是这次我给华为公司发了个律师函,华为公司如何应对,让我肃然起敬。


二、事情的由来是这个样子滴。


我是个本硕都是学理工科的研究生,我毅然决然地晕了头,做了专利代理人,国内专利代理这份工作是马粪蛋儿,表面光,然后不得不转向律师。我有个本科同学自己当老板,跟我同在广州,他公司跟华为签了个供货和工程合同,但是华为偏偏就是有点尾款一直拖着没有付,也是让人挺着急的事情。你说要打官司吧,好像不值得,你说就这么等着吧,已经催了几年了啊,没进展。反正这哥们就打我电话说过来聊聊吧,我觉得亲兄弟也可以相互赚钱的嘛,反正有业务我就马上过去了。


1、案情的由来


案情真的不复杂,合同规定,先给华为供货,华为验货,通过检验之后就付款,供应商再开发票,钱票两清。最后供应商还要委托银行出具一个质量保函,有任何质量问题可以直接从银行划账扣钱,不需要任何理由。供应商已经履行一切义务,包括供货,开发票,通过检验,出具保函。华为还是欠尾款没付,好几年过去了。华为的财务部门在往来邮件中,说这笔钱已经付了,但是电话中说,是因为这样,这个供应商与华为的别的项目中有问题,所以欠的尾款实际上是扣另外一个项目的钱。


2、律师函要写的内容


听完了整个案情介绍,我就很清楚了,签合同,我写律师函,寄出去。这个律师函写的我呕心沥血,我简直是把律师函当作一个起诉状+证据目录+侵权说明来写,律师函正文表明事实,律师函附件18页表明项目过程中的所有证据。因为律师函是发给法务部的,法务部的人肯定是不清楚具体项目运行情况的,单纯一篇没有附件的律师函过去,任谁看了都会一脸懵逼,所以我不仅要在律师函正文中阐述整个项目流程,简述合同的相关条款,还要把可以证明我在律师函中所陈述的事实的附件也贴上。


3、解决律师函的过程


第一天上午谈好了律师函的事情,第一天下午我已经把律师函都写好,给哥们看过了。


第二天上午律师函合同签好,寄到律所,第二天下午直接寄给华为坂田总部大楼法务部。


第三天上午我还在讲课呢,还是个周六,这哥们就说,华为法务部上午就打电话给他了,说要一起解决这个问题,下午要召开一个电话会议,他们那边的法务以及财务部的人,还有这哥们的公司的财务部的人和他自己,以及发出律师函的律师,一起参加会议。


本来我下午还得继续讲课呢,还好刚好讲完课要回家的时候,大概四点多钟,华为的电话会议号码就打过来了,当时我还正在开车,收到这个号码的时候我还愣了一下,电话上面直接显示:华为-会议组号,无缘无故的华为给我电话干嘛?等我接通了才想起来是律师函的事情。


4、华为的电话会议模式


电话会议的过程没有太多可说的,法务部的律师居中调解,先问我们具体是什么事情,再问华为财务部的人,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理由是很充分的,我说就这个合同项目而言,我方履行一切义务,之后就应该华为履行一切义务,欠款肯定是华为的问题啊。没想到,华为的法务部律师的反馈非常厚道,不像在法庭上常见的那种律师,无理搅三分的那种,华为的内部律师很明确地说,你们说的很有道理,这点我是赞同的。只不过是,两个不同的合同项目固然是一码归一码,不能相互混淆,这个项目是华为欠款,但是另一个项目可能你们确实有问题,应该把另一个项目拖延了这么久还没有确认到底是怎么回事先搞明白,然后再看该怎么解决。


听完这些话,一开始听到华为内部律师的赞同,觉得华为的内部律师厚道,但听到华为的律师又说两个项目还是要混在一起说,我又觉得华为的内部律师不讲理。但是我转念一想,就突然明白了。假如我们就这个案子起诉华为欠款的话,预计我们是肯定赢的,会判决华为支付尾款。但是,华为实际上也可以用另一个项目的合同,我们存在问题,来另案起诉,我们就有可能败诉,再把这些钱赔回去。虽然我们不一定输,因为另一个项目到底是谁的责任还不确定,就是因为不确定,所以欠款才拖延了几年。既然这样,又何必去打两个官司。


由此,电话会议的结果最终就是,法务部督促财务部尽快把另一个项目的真正问题搞清楚,同时,也要求财务部把相关信息尽快全都给供应商,两方面一起努力查明事实,到底是谁的责任导致另一个项目的问题。


三、律师函到底该有什么作用?


这个案例让我对律师函的作用的理解大为不同,我从未见过像华为这样对律师函反应如此迅速,而且解决问题如此干净利落的公司。说他迅速,EMS从广州寄到深圳,第二天上午收到,第二天上午法务就打电话给供应商了,下午就召开电话会议,解决问题。说他干净利落,该是谁的责任毫不拖泥带水,一切目的仅以解决问题而论,不用推脱责任。


我老婆在外企工作,她说外企面对律师函都是反应极其迅速,也很重视的。可是我面对的中国企业客户,连我自己本人,都对律师函不屑一顾。


经过思想扭转之后的我,认为律师函的本质应该是与提起诉讼相提并论,两者都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如果你认为你对方还有可以谈判的空间,就可以发一份律师函,催促对方来谈。由华为这个案例可见,假如不是华为法务部出面组织了这个电话会议的话,华为财务部的同事根本就不可能把整个合同的情况讲得清楚,他们只是在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中三言两语,让供应商根本不足以了解真实情况,而且事情拖延了这么久之后,他们可能单纯等待而已,并没有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也没有动力去解决问题。但是有了法务部的出面组织之后,这个事情的重要性大大增加,从而督促财务部去解决问题,而且要尽快。


所以,我总结出来关于律师函的一些原则。


四、撰写律师函应该如同撰写起诉状一样的证据确凿


如果你要发出一份律师函,就应该在律师函中将事实讲清楚,并且附带全部证据。你在发律师函的这一瞬间,就应该做好了如果律师函沟通失败,对方不愿意搭理你,就要马上开始打官司的准备。发律师函的目的应该就是逼迫对方跟你谈判,有律师的出面,会让对方对这个问题更加慎重,而且律师函的沟通撰写过程,也就是律师熟悉案情来龙去脉,分析事件的是非对错的过程。


五、但是发律师函要注意别构成商业诋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的商业诋毁与律师函只存在一步之遥。如果有人侵犯你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你不发律师函给这个侵权人,反而是给这个侵权人的客户发律师函告知侵权事宜,这种行为构成商业诋毁的概率是非常危险的。未经法院判决,当然不算侵权,直接在律师函中信誓旦旦地说人家侵权的话,多半会构成商业诋毁,即便是确实侵权,也不能在未经判决之前说人家侵权。


发告知函(也就是不是律师所盖章,而是发函人自己的名义)也是一样的标准,如果直接说别人侵权,就可能构成商业诋毁。不构成商业诋毁的本质是,不要说假话,也就是,不要直接判断是否侵权。你在律师函中说,我有一件专利,另一个公司没有专利,另一个公司的产品与我的专利比较像,没有明确地说人家侵权。这种情况下,算不是商业诋毁,我觉得存疑,还是有危险。真正没有商业诋毁危险的律师函,应该是起诉之后,将起诉行为告知被告的客户们,而且要很准确地说,我起诉了他,但不要说人家侵权,也不要说人家输了,只是说起诉了人家就可以了,别预先下结论。甚至,连一审判决也别说这是终审判决,依然要很客观地说,一审判决后对方可以上诉,判决尚未生效。


律师做民事纠纷比较好的是,不像刑事纠纷代理那样,容易把律师自己也捞进监狱。律师代为发出律师函,无论律师函写得好还是不好,反正构成商业诋毁的是当事人,可不是律师。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很懂律师函,即便是律师写的律师函,还是有可能导致当事人构成商业诋毁,这种案例数不胜数了。


五、收到律师函该怎么办?


我之前面对律师函的第一建议都是置之不理,现在经过华为这么优秀的一课之后,态度是否改变呢?


有所改变。我认为应当像华为学习,还是以事实说话,再决定如何面对律师函。收到别人发来的律师函,当事人首先应当评估自身是否存在律师函所告知的问题,这就分成很多种情况了。


1、类似很多图片流氓和字体流氓(此处流氓不带贬义,只是形容一种商业模式),律师函中根本不包括其具有版权的权属证明,那我们当然不能搭理这种有瑕疵的律师函。


2、我们存在侵权问题,但是可以通过修改变更产品,例如变更商标,变更字体图片音乐,变更技术方案,来规避商标、版权、专利侵权,这种情况下我建议还是不能联系发律师函的人。如果你联系了,你说些什么呢?你难道承认自己侵权,然后说自己已经改了,现在开始已经不侵权了?岂不就是说你要为之前的侵权行为掏钱了。


3、某些问题只是双方沟通有误解,或者侵权纠纷什么的还存在双方在商业上合作的可能性,这种情况收到律师函也别以为受到了侮辱。能在律师函的框架下谈论问题,还是要比在法庭上自由一些的。


六、结论


以上是我对律师函做了一些总结,以华为的案例为由头。我都有快两年的时间没写什么文章了。可能我的公众号专利神教掌门要成为过去式了,因为我是要立志成为知识产权律师的男人,或者是优秀的律师的男人,并不是仅仅有专利的头衔和能力。能从一个行业,跨越到另一个其实规则完全不同的行业,难度其实挺大的,但我基本做到了,而且我是独立做到的,真的没人带我,自己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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