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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专利战略要点(三):企业申请专利的五个误区

发表于2012年10月23日;阅读 9 次

 

 

我见过很多老板对专利爱恨交加,由于多种原因,他用专利起诉别人毫无用处,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被人身威胁,从而心灰意冷,这种情况小企业居多。也见过有的企业对专利非常重视,花了大价钱聘请最专业的律师做专利顾问,打专利官司,但是投入远远超过产出,得不偿失。为何如此?著名律师绝对不是浪得虚名,原因只在于:专利布局出了问题。花费百万千万研发出来的技术成果,却只愿意花一万两万申请专利小猫三两只,危急时刻又愿意花几十万的律师费。这就好像把一百万人民币的现金放在马路边,只拴着一条哈巴狗看守,钱丢了才知道悬赏五十万抓盗贼。一方面怪企业在专利布局方面的投入不够,另一方面其实深层次的原因是:企业自身不懂得专利的运行规律,不懂得专利布局的基本原理,从而应对失误。

 

原创发表于李银惠专利博客http://liyh.fyfz.cn,转载必须注明原创来源

 

原文链接:http://liyh.fyfz.cn/art/1052704.htm

 

 

专利是一个产业,与任何普通行业一样都具有一个产业链。一个家用电器企业,卖微波炉、电磁炉、电饭锅和电热壶,生产每个产品的过程都需要上游的研发设计,中游的生产制造,下游的推广销售。产业链上的这三个环节是缺一不可的,对于某个企业来说,可能某个环节可以外包给其他人,主要是中间的生产制造环节,比如苹果公司只负责研发和销售,而生产甚至生产工艺的设计都已经委托给富士康。专利同样可以按照类似的产业链进行划分,上游指的是技术研发工作,充分地调研专利情报信息能够显著提高技术研发水平,节省研发成本和时间,中游指的是专利申请工作,下游指的是依靠已经授权的专利获得经济利益的工作。这个对比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都可以把本来不直接产生价值的研发工作(研发的收获本来体现于产品销售,技术进步好处体现在企业生产能力的提高)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用另外一条途径获得利润。将专利战略作为与实体经营相并列的一条产业链,不仅通过卖东西赚钱,还能通过许可专利赚钱。

 

专利申请,企业存在的最常见的误区有这么几个。

 

第一,自废武功,觉得很多技术方案都是现有技术,没什么可申请专利的。第二,让专利代理机构进入企业内,看到什么就申请什么。第三,为了省钱,要求一件专利包含越多的技术内容越好,觉得这样才能全面地保护。第四,只将自己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不知道扩展。第五,希望自己的专利尽快授权,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关于第一个误区,专利法意义上的创新,与技术意义上的创新不是一个概念。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技术出身的经理极力反对申请太多专利,认为专利代理人觉得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没什么创新点的原因。TRIZ之父Altshuler指出,发明创造分为5个级别。1级发明的问题及答案存在于某个专业领域中,只需要在该行业领域的一个具体的分支中进行查找即可以找到,例如马桶的问题在卫生洁具领域查找。2级发明的问题和答案存在于某个行业领域内,可能需要跨越不同的专业领域,例如马桶的问题在流体力学领域内研究。3级发明的问题和答案可能要在整个学科领域内寻找,例如马桶的问题在整个机械领域内研究。4级发明的问题和答案存在于该问题起源的学科之外,例如马桶的问题要靠化学或者电子技术解决。5级发明的问题和答案超出了现代科学的边界,现有的科学原理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新的科学发现。

 

5级发明的分布比例为132%,245%,319%,4级不足4%,5级不足0.3%。绝大多数专利都是1级和2级发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都有能力参照现有技术作出这些发明,但这些发明都是可以获得专利权的。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并不需要多么高深。专利申请,不能从创新程度去考虑,而应该从市场垄断的角度去考虑。专利申请的意义不在于获得如何创新的技术,技术只要产生就会起到作用,无论是否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的意义在于制止竞争对手使用类似技术。

 

关于第二个误区,有些企业为了专利布局意图大量申请专利,但不知道能申请什么,于是委托专利代理人进入到工厂内,专利代理人看到什么,觉得哪些可以申请专利,就开始申请。这只能叫作充量,不能叫专利布局,更不是专利战略。这种情况其实算是很不错的,当专利数量不足,又没有内行的专利代理人负责专利申请时,这样的大量申请专利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总比没有专利管用一些,尤其是企业要上市的时候。问题在于,这毕竟是表面功夫,而且是无头苍蝇式的专利布局,真正需要保护的技术很难会在这种一窝蜂的专利申请中获得保护。

 

关于第三个误区,这完全是技术人员不懂得专利保护的规则造成的后果。实际上,一件专利中写的内容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一件专利中写的内容越少,专利保护的范围越大。这是专利行业内人士全都知道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若再严格限定一下,应该说是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越多,保护范围越小;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越少,保护范围越大。当然,前提是技术特征少的情况下专利权是稳定的。这一专利保护的特殊规则给我们的启示是:一项技术靠一件专利不能完善地保护,必须有很多件专利才能完善地保护一项技术。例如一个马桶,对于水箱和冲水管道都有所改进,此时若只申请1件专利,则只能选择保护水箱,或者保护冲水管道。只有申请2个专利,才能把水箱和冲水管道都保护到位,保证其他竞争对手无论是只改进水箱,还是只改进冲水管道,都在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关于第四个误区,技术开发就好像营造一座山村,开辟了一条比较宽阔的康庄大道之后,为了保护这座山村,常规的专利申请方式是在进入村里的交通要道上埋上几颗地雷,防止鬼子进村。鬼子坐汽车摩托车进不来的话,必然会选择走山路,甚至是爬悬崖。此时,布置在交通要道上的地雷就毫无作用了。这就是专利规避的问题,专利总是有漏洞的,不可能真正保护完善。如果只把自己研究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其他人有可能为了规避专利侵权,另行研发一套不侵权但可以实现相同技术效果的技术方案,导致专利权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专利保护必须考虑到使竞争对手无法规避,而不是只把自己研究出的最优技术方案申请专利。

 

第五个误区,最吓人的刀是什么刀?是还没砍出去的刀。刀子一旦砍出去就没那么吓人了。很多发明人为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尽快授权还要走后门,交几万块钱用一些非正常手段。我真是觉得有这个必要吗?假如你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大概10个月之内能拿到专利证书。要尽快起诉别人的话,实用新型也管用,不管专利权是否稳定,至少能吓住别人。如果是电学或者化学领域没法申请实用新型,那倒是只能尽快使发明专利授权了。但真正的专利战略,发明专利的授权时间并不是越早越好的,有的时候故意地延迟授权时间可能更有作用。首先,省钱,延迟授权可以少交年费,尤其专利数量极多的时候,延迟授权能省很多钱。其次,延迟授权则导致专利的保护范围不确定,有可能在审查过程中的修改导致保护范围的变化,这就意味着其他人的规避目标不稳定,规避方案可能起不到作用。

 

原创发表于李银惠专利博客http://liyh.fyfz.cn,转载必须注明原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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