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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禁忌魔法之死亡中止术

发表于2023年2月14日;阅读 9 次

专利禁忌魔法我之前写过一系列了,这些禁忌魔法并非是我创造的,而是早就有很多人用过了,只是业内避而不谈,没人形成文字,因为专利禁忌魔法都是并不违法,但不讲道德,利用法律规则占便宜的事。你讲还是不讲,事情都有人在做。

一、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死亡中止术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你作为原告,你很光荣。但是被告提出了无效宣告,并且无效宣告的证据过硬,看起来专利就要被无效掉了。这个时候,原告应该怎么办呢?

正常情况下,原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法院收到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之后,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退回案件诉讼费,案件终结。但从专利禁忌魔法的角度来说,原告有一个拖延的办法。原告可以找一个案外人,在专利无效宣告的审查过程中(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作出之前),起诉原告专利权属纠纷。同时,向法院申请将涉案专利权做保全,法院会发公函,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助保全,中止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审理程序。于是,无效宣告程序中止,有可能被中止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甚至更长。

于是,专利侵权诉讼那里,要么也会中止审理,一直等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做出;要么也有可能法院不会做出中止审理的裁定,但事实上一直不进行审理,不安排开庭;也有可能形式上继续审理,但开庭之后,一直不做出一审判决,直到收到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之后,才做出一审判决(或撤诉裁定)。这种情况下,就是原告已经占到便宜了,因为如果原告的专利本来就要被无效的话,侵权案件拖延越久,就对原告越有利啊,原告可以在一审悬而未决的期间,在行业内进行宣传,宣传自己作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的荣光。如果是国外发达国家的客户较多的话,悬而未决的专利侵权诉讼就对原告更有利,因为发达国家的客户一般不愿意与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做生意。

或者一审法院如果胆子比较大,有可能在没有收到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的情况下,直接按照专利权有效,判定侵权成立,原告胜诉。各地法院的实践差异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下,原告就赚大了。但是呢,也不用担心颠倒黑白,因为专利法是全中国位阶最高的一部法律,就算是标的额只有壹万元人民币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侵权诉讼,二审也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而最高人民法院底气是很足的,案件拖延多少年也不在乎,也不会给你任何交代,基本上会等到专利权属纠纷以及无效宣告程序结束之后,才会判决。

法理上虽然说案件有审限,但审限在某些法院的专利侵权案件里完全没有意义。这倒是不怪法院,只怪有时候案件太多了。所以,即便是一审原告胜诉,只要被告提出上诉,原告也占不到实质上的便宜。但很多被告完全不懂专利,如果一审输了,案件赔偿额不大的话,也可能直接认了,免得二审还要花钱。

死亡中止术的意思就是,当你的专利快要死了的时候,通过提出专利权属纠纷诉讼,可以延缓专利死亡时间,从而为专利侵权诉讼拖延时间,让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占到额外的便宜,或者挽尊。有些原告脸皮很薄,总觉得专利侵权诉讼万一输了,好像是多不地道似的。真的,各种老板的各种心思千奇百怪。所以,拖延专利的死亡时间,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搞些额外骚操作。

二、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死亡中止术

同样道理,如果专利侵权诉讼中,侵权成立的证据比较过硬,被告马上就要输了,被告也可以来一手专利权属纠纷。被告指示某个案外人,起诉原告专利权属纠纷。于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专利侵权诉讼案件要以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去审理案件,所以也可以要求受理专利侵权诉讼案件的法院中止审理,等权属纠纷案件判决之后再审理侵权案件。这样就可以给被告拖延时间了。

之前被全网嘲讽的被告无脑提管辖权异议的操作,也是被告律师为了拖延时间的经常性的骚操作。也许我的脑回路跟大家不一样,我一直觉得,无论原告和被告,是否拖延案件应该以是否对自己有利为标准啊,而不是没脑子的拖延案件。

三、到底要不要拖延时间

如果原告没有胜诉把握,就应该拖延;如果原告有胜诉把握,就应该尽量速战速决。如果被告没有胜诉把握,就应该拖延;如果被告有胜诉把握,就应该尽量速战速决。这才是专利侵权诉讼的正确操作。

说句题外话,专利侵权案件在中国是很不平均的,我凭感觉判断,专利侵权案件最慢的应该是××知识产权法院,因为审理整个××省除了××市以外的所有专利侵权案件,××省是中国第一专利大省,所以全省的案件集中在××知识产权法院,应该是压力最大的,所以审理期限只能超标,从来没有准时一审结案的时候。甚至,××知识产权法院不得不搞了一个网上立案,然后网上立案必须选择接受诉前调解,然后把案件塞到不知道哪个调解员受理,调解员主要就是在××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做调解员的律师,据说每个案件给调解员400元人民币,然后调解员要每个案件给双方当事人打n个电话来回扯淡,大多数都不会接受调解。这样,调解员很亏的,费这么大劲赚400块钱,这是多缺钱啊。这一调解,就拖延出去一到三个月,极大地缓解了法官的压力。最惨的是,网上立案不接受调解也不行啊,因为网上立案的接受调解的按钮是灰色的,默认勾选。当然,现在又取消了,曾经是默认勾选,应该是迫于挨骂,不得不取消。国家三令五申立案登记制,法院不得设定任何超过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标准,但法院真要是设了的话,你又如何呢。

排第二的我怀疑是杭州或者北京吧,因为阿里巴巴的存在,很多起诉电商侵权的专利侵权案件,拉管辖都拉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导致案件太多,也不得不拖延审理时间。北京则是因为不仅仅是专利侵权案件,还有专利行政案件啊,也很忙。上海反而不算太忙,大概是因为上海很小(跟一个省相比),当然案件也少得多。

四、特别建议

​如果专利侵权案件比较紧急的话,我特别建议大家,选择中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的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通过拉管辖的方式,拉到中西部地区的法院去起诉专利侵权案件。第一,一般来说,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水平有保障,绝对不差,即便是不发达省份。第二,反正发明和实用新型侵权案件的二审直接到最高人民法院,不需要担心地方保护主义,因为最高院的专业水平绝对是有保障的,即便一审有错误,二审兜底是没问题的。第三,中西部法院的审理真的是快啊,是你想象不到的高速度,有可能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十分之一的时间,立案到开庭15天,开庭到判决15天,总共30天搞定。

饱受摧残的我,简直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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